1、婚假
依法结婚的河北公民法定婚假3天,晚婚假15天。
注:法定婚龄为男22岁,女20岁。晚婚年龄男25岁,女23岁。
2、生育假
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,女方可享受产假158天,男方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。
难产(剖腹产)增加产假15天;多胞胎,每增加一孩增加产假15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