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计划生育假

发布时间:2017-10-09   浏览次数:0

1、婚假

依法结婚的河北公民法定婚假3天,晚婚假15天。

注:法定婚龄为男22岁,女20岁。晚婚年龄男25岁,女23岁。

2、生育假

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,女方可享受产假158天,男方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。

难产(剖腹产)增加产假15天;多胞胎,每增加一孩增加产假15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