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办理各种证件所需材料

发布时间:2017-10-09   浏览次数:0

1、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所需材料

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夫妻小二寸合照(电子版)、户口簿。(曾经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的,还应提交死亡子女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;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,应提交解除收养关系证明。)

2、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所需材料

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夫妻小二寸合照(电子版)、户口簿、《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》或相关证明材料。(曾经生育过多个子女但已经死亡的,还应提交死亡子女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;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,应提交解除收养关系证明。)

3、办理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所需材料

4、身份证原件,电子婚育证明与纸质证明材料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