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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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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17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分工会:

依据《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,拟开展我校2022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各分工会按《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要求于10月30日前评选出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人选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按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.5%确定评选名额。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《2022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》,各分工会按照分配指标数评选确定管理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或教书育人模范教师推荐人选。

三、报送材料要求

被推荐人选需填写“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审批表”或“管理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审批表”(见附件),要求双面打印并附本人事迹材料一份(1000字左右)。各分工会请于10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材料报校工会,并请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gh@mail.hebtu.edu.cn。

联系人及电话:赵英彬 80789860

附件:

1.2022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

2.河北师范大学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审批表

3.河北师范大学管理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审批表

4.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

校工会

2022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