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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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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6-06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分工会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,着力在广大教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根据校字[2017]13号《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,开展我校2018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各分工会按《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要求于6月15日前评选出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人选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按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.5%确定评选名额。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《2018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》,各分工会按照分配指标数评选确定管理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或教书育人模范教师推荐人选。

三、报送材料要求

被推荐人选需填写“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审批表”或“管理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审批表”(见附件),要求双面打印并附本人事迹材料一份(1000字左右)。各分工会请于6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材料报校工会,并请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gh@mail.hebtu.edu.cn .

联系电话:80789860

附件:

1、《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

2、2018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

3、河北师范大学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审批表

附件1:附件1:河北师范大学“三育人”评选办法

附件2:附件2:2018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指标分配表

附件3:附件3:教书育人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

附件4:附件4:管理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

校工会

2018年6月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