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退休职工独生子女情况调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1-13 浏览次数:0次
各分工会:
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有关规定,现对全校2023年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情况进行调查登统,请各分工会务必于11月24日前,以分工会为单位,在OA系统“新建流程”中“工会工作”栏查找“当年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调查”,下载《***分工会2023年退休职工独生子女情况调查表》模板,认真填写相关内容、上传附件(调查表)、分工会主席审批。调查表纸质版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11月24日前报工会(师生活动中心A310室)。
联系人:赵英彬 80789860
校工会
2023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