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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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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女教工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27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分工会:

为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,全力开创新时代工会工作新局面,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信念坚定、对党忠诚、实事求是、担当作为的优秀女教工,激励我校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科学发展建功立业,校工会决定,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女教工评选工作。

一、评选名额

2023年度评选20名左右(两年累计可用名额在0.4以上的可报一名)。

二、评选原则

1.评选优秀女教工,坚持为学校改革与科学发展服务,坚持以女教职工的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业绩为主要依据,树立具有示范、导向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女教工,确保所评选女教工的先进性和典型性。

2.评选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采取自下而上、群众推荐与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
三、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

我校优秀女教工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女教职工,评选比例为全校女教职工总人数的1%,各分工会按此比例进行推荐。从2021年度申报开始,推荐指标数累计使用,推荐名额见附件1(2023年度栏的“两年累计可用名额”)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.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,自觉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。

2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
3.弘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。

4.爱岗敬业、勇挑重担、奋发有为、锐意创新,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、作出较大贡献。

五、评选办法与表彰

1.各分工会根据条件和推荐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报校工会,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,并将预选结果公示后确定优秀人选。

2.校工会对获评优秀女教工进行宣传和表彰。

六、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

1.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女教工推荐审批表》(见附件2)。

2.12月15日前,各分工会将推荐人员事迹材料(A4纸型,标题小二号黑体,正文三号仿宋,1500字左右)1份和推荐审批表3份一并报校工会。

联系人:赵英彬  

联系电话:80789860

附件1: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优秀女工推荐名额分配表.xlsx

     附件2: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女教工推荐审批表.doc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工  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1月27日